水生态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质监测、水生生物监测、底泥监测、水文监测以及水环境遥感监测等。水质监测是核心,涉及溶解氧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等多项指标;水生生物监测则关注水生生物的种类、数量、分布及健康状况;底泥监测主要分析底泥中的污染物含量及生态毒性;水文监测关注水位、流量、流速等水文要素的变化;水环境遥感监测则利用遥感技术快速获取大范围的水环境信息。
水生态环境监测-中科检测机构
水生生物态监测要求
1、采样要求
水生生物监测指标包括鱼类、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浮游生物(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)。各指标的监测点位布设应综合考虑交通可达性和实施作业安全性,确保实际采样的可行性、可比性、统一性和方便性。鱼类、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、浮游动物、浮游植物等水生生物的布点原则和采样按照HJ710.7、SC/T9102.3、HJ1295和HJ1296要求开展。
2、监测频次与时间
鱼类调查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,在3-5月开展。其他水生生物指标调查每年开展2次,在春季(3-5月)和秋季(9-11月)分别开展一次。
3、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
1)鱼类
在河流和湖库开展的鱼类监测中,针对鱼类物种的组成、数量、优势种等鉴定分析,遵循HJ710.7或SC/T9102.3所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。
2)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
在河流开展的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监测中,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的群落结构、物种数、优势种、生物量等鉴定分析,遵循HJ1295所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。
3)浮游生物
在湖库开展的浮游生物(浮游动物和浮游植物)监测中,浮游生物的群落结构、密度、优势种等鉴定分析,遵循HJ1296所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。
生境调查要求
1、调查频次与时间
遥感数据调查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。
2、调查项目与方法
1)河湖(库)岸带土地利用类型
参照《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》(环办水体函〔2021〕558号)划定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为调查范围,采用卫星遥感数据或航空遥感数据与现场调查结合的方式,依据GB/T21010.分析河湖岸带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。
2)河湖(库)岸带植被覆盖情况
在河湖(库)岸带范围内,采用遥感影像数据,计算归一化植被指数来表征植被覆盖情况。
3)河流纵向连通性
在河流监测单元范围内,根据水利部门统计的闸坝和水电站的数量、类型、位置等信息,采用卫星遥感数据或航空遥感数据与现场调查结合的方式,调查河流中闸坝、水电站的空间分布情况。
其他生态环境检测要求
1、水环境监测要求
监测GB3838中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及其他有关的特定项目,按照HJ/T91.2、HJ493、HJ494、HJ495中相应要求开展样品采集、保存和运输工作,遵循GB3838中所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。原则上每年开展2次,在春季(3-5月)和秋季(9-11月)分别开展一次,并与水生生物和生境调查同步开展。
2、水资源监测要求
调查河流每月最小日均流量和湖库的更低生态水位满足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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